受農村土地確權的影響,
2017年農村房屋政策變化很大,
可以說是近十幾年變化最大的一年,
變化有很多,比如建房審批嚴格化了,
房屋建設規(guī)范化了等。
最具代表性的就是農房回收的變化,
為解決農村房屋閑置問題,
讓農村土地資源得到合理利用。
2017年國家加大了對違法農房的回收力度,
那么哪些是違法農房呢?
哪些農房可能將被回收呢?大家注意了。
長期研究農村宅基地變遷的南京農業(yè)大學土地系博導龍開勝和江蘇省國土廳相關專家,對網傳的“十類農房”逐一過堂,辨析真?zhèn)巍?/strong>
1、房主去世且無繼承人的農村房屋
比如村五保戶的農房。
龍開勝認為正確,因為符合我國繼承法第三十二條: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,歸國家所有;死者生前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的,歸所在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。
2、非農村集體成員繼承的農房
“不正確?!?/span>龍開勝說,如在城里工作的子女,完全可以依法繼承農村父母的房屋。
3、進城落戶農民的農房
“錯誤。”一位省國土廳專家說,按現行政策,房隨地走、地隨房走,除非農民進城后自愿放棄宅基地,否則,還擁有農村房屋所有權?!暗绻r房長期閑置,則要鼓勵采取轉讓、拆除等多種方式處置,促進土地資源節(jié)約利用?!?/span>
4、建筑面積超標的農房
網傳“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300平方米,超出的面積予以回收?!?/span>
國土專家回應說:“民間300平方米為限的說法,不正確?!?/span>按照《江蘇省土地管理條例》第三十四條規(guī)定,農村村民一戶在農村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,其中房屋占地面積不得超過宅基地面積的百分之七十。
宅基地面積按如下標準執(zhí)行:(一)城市郊區(qū)和人均耕地在十五分之一公頃以下的縣,每戶宅基地不得超過一百三十五平方米;(二)人均耕地在十五分之一公頃以上的縣,每戶宅基地不得超過二百平方米。不同地區(qū)宅基地面積的標準,設區(qū)的市、縣人民政府在前款規(guī)定的限額內可以作出具體規(guī)定。“宅基地面積超出部分,原則上不予土地確權登記?!?/span>
5、一戶多宅的農房
龍開勝坦承,目前沒有回收依據。農村房屋實行一戶一宅原則,除非合法繼承以及正常分戶,多余的宅基地手續(xù)不合法,目前處置方法是不辦理確權登記。
6、未在宅基地規(guī)劃區(qū)內建造的農房
“不準確?!?/span>龍開勝解釋說,首先要看“未在宅基地規(guī)劃區(qū)內建造的農房”是否取得國土、建設部門的審批手續(xù),沒有上述手續(xù)的可視為非法占用。
7、城鎮(zhèn)居民違法購買的農村房屋
國土專家說,農村宅基地不可自由買賣,城鎮(zhèn)居民不能購買農房。
國務院辦公廳《關于嚴格執(zhí)行有關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》規(guī)定“農村村民出賣、出租住房后,再申請宅基地的,不予批準;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租用、占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搞房地產開發(fā);農村的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給本村村民,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”。
8、長時間閑置導致坍塌的農房
兩年之內沒有修復的就會被回收,部分地區(qū)已開始試點。國土專家解釋,1995年國家土地管理局《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(guī)定》第二十九條規(guī)定: 因原房屋拆除、改建或自然坍塌等原因,已經變更了實際土地使用者的,經依法審核批準,可將土地使用權確定給實際土地使用者;空地及房屋坍塌或拆除后兩年以上仍未恢復使用的土地,由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權。
9、閑置和荒廢宅基地上翻建的農房
在空閑和荒廢宅基地再翻建農房的,不被國家允許,一經發(fā)現予以回收。
龍開勝分析,不管在哪里翻建農房,都要經過批準,擅自翻建不合法。,對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利用村內空閑地、老宅基地和未利用土地的,由村、鄉(xiāng)(鎮(zhèn))逐級審核,批量報縣(市)批準后,由鄉(xiāng)(鎮(zhèn))逐宗落實到戶。
10、已經獲得農房拆遷補償和安置的
這種情況比較少見。主要看當時安置協(xié)議,該拆拆、該回收就回收,按合同辦。
來源:政商內參微信
微編:楊卓壇
“貴州改革”微信內容2017年第163期(總第191期)